捷運

 

以下內容會提到保險觀念,不喜勿入,謝謝。

 

 

今天北捷發生了一件台灣史上第一件捷運無預警砍人事件,
兇手據說是一個從小立志要幹件大事的死大學生,
先恭喜他完成了人生目標,畢竟現在社會上真的還努力在為自己從小立下的志向努力不懈的年輕人真的屈指可數了,雖然完成的這件事十分不值得讚揚...

迴歸正題,保險保險,正所謂備而不用、保了好險,
現在覺得不需要不代表不會用到,如果我們現在去問問那些傷者和家屬,我相信只要他們知道現在不論繳多少保費,保險公司就是賠給您所交金額的一百倍,這樣不管保費要十萬還是二十萬,一定都是爭先恐後的搶著要投保。

但是,偏偏保險的意義與功能就不允許這樣,不然誰敢開保險公司?

趁我們健康平安時,用我們收入的十分之一來購買大於收入十倍的保額以換取事情發生時的萬一,才是我們購買保障的正確觀念!

別怪保險公司,他們本就不是慈善機構,他們也要營運,也要養一大批員工,今天保險公司如果經營不善,民眾也不敢購買那家的商品不是嗎?整個邏輯循環都是互相的,錯怪保險的同時,是否該先問問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保險。

今天在捷運上無端遭殃的傷者或死者,如果沒保險又是家庭主要收入支柱者的話,那真的很可能一個家庭將陷入破滅的邊緣,他們的妻子、小孩的未來可能得依靠社會救濟或看著其它親人的臉色接受施捨,並且會講“自己很衰、很慘...’”,如果是我們,如果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會允許這種悲劇發生嗎?

但,今天那些傷者、死者假如有保險的話,雖然家屬一樣會講“自己很衰、很慘”,但,還會多講一句

“還好,我有保險”

因為這段時間,將有保險金來支應請假沒收入時的這段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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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雨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