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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撕掉所有的相片,讓對方的影像從此不在生活中出現。
二.要燒掉所有日記和信件,讓過去有關於對方的隻字片語,
了無痕跡。
三.要丟掉所有和對方有關的東西,徹徹底底毀滅任何相愛過
的證據。
四.要封鎖所有和對方有關的訊息,堅持三不原則:
不談、不說、不聽。
以及最後的第五種也是最有效的方法——趕快愛上下一個新的情人。
想忘掉舊情人,不必那麼用力,撕相片、
燒日記、丟東西、摔杯子,傷神又危險。
其實只要趕快再愛上下一個新的情人,
就可以很快的忘掉舊情人,甚至,想都不再想他。
新的戀情讓妳夠忙得勒,
要重新研究星座運勢、解析血型配對、搭配服裝、
想約會的地點‧‧‧etc
足夠你花上所有的精力,再不會有時間想舊情人。
失戀的人,往往不停鑽牛角尖,以為一定要花很多時間去止痛療傷,
才能忘記已成為過去式的舊情。
以為一定要忘記舊情,新的戀曲才可能開始。
所以,浪費勒太多心力,沉浮在舊情波濤的起落之間,
既不滅頂,又無法重生。
何苦呢?
瀟灑一點,慷慨接受新的戀情,
舊的那一段便不再是困擾,
忘不忘的掉也就沒那麼重要。
這幾週要搬家,在整理房間的過程中,
發現勒一些自己國中或者高中寫過的東西,
有些很好笑,有些,
還真讓我佩服自己當時居然已經寫出這種東西。
雖然當時的自己已經寫出這種論調,
但是我始終是做不到的那個@@"
太重視回憶反而成為我前進的包袱,
跟之前女朋友的信還有部分物件都還留著。
反倒是跟我分手的女友,
卻很照著我這篇論點去實踐,
難道她們都看過這篇嗎?
真他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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